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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讀辦法及畢業規定

♦畢業規定

    ► 轉譯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修讀辦法(PDF檔) (更新至113.02.07)

    ► 轉譯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博士候選人資格考實施要點(PDF檔) (更新至108.03.15)

    ► 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(PDF檔) (更新至105.10.11)

♦產學合作組相關規定

    ► 正瀚生技參與大專院校產博學程規章(PDF檔)

    ►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

♦畢業規定

• 畢業資格:

  1. 完成畢業學分共30學分,逕修讀學生共42學分。
  2. 通過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,並符合本學程修讀辦法就研究生之研究成果及貢獻所定規定,方得申請學位考試。
  3. 學位考試通過後,辦理公開英文演講。

• 實驗室實習(Lab. Rotation):

   入學第一年結束時,參加至少2次實驗室實習,每次實習以連續3個月為原則。結束時繳交一份實習報告書予實驗室主持人評分。

•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:

   應考條件: 修完第一學年必修課程,合計8學分。

   應考時間: 入學4學期內完成,第一次不及格者須於6學期內重考一次。未依規定年限及次數完成者,由本學程通知註冊組辦理退學。

   考核方式: 以撰寫計畫書、口頭報告及委員口試為主。

   口試: 由指導教授推薦及本學程支學生事務委員會同意,組成5名口試委員。口試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為及格。

   ►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申請表 (下載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申請表(DOCX檔)、下載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申請表(ODT檔))

   ►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口試委員經費申請表 (下載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口試委員經費申請表(DOC檔)、下載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口試委員經費申請表(ODT檔))

♦學分及必選修規定

轉譯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畢業學分規定表,詳細文字表格請見圖片下方

轉譯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 畢業學分規定(需為全英文授課)文字版
入學年度必修選修論文合計
110學年度(含)前入學共12學分:書報及專題討論(一)至(四)各1學分;學生實習(一)(二)2學分(上下學期);轉譯農學特論2學分;生物技術學3學分;科學研究寫作1學分;研究進度報告0學分共6學分:1. 可選取本學程開設及合開之課程;2. 另取得博士資格候選人需選修指導教授所開設之「專題討論」上下學期共2次(各1學分)12學分30學分
110學年度(含)前入學逕修讀生(加選)加選2學分,共26學分:書報及專題討論(五)1學分(改選修);書報及專題討論(六)1學分(改選修)加選10學分,共16學分12學分42學分
111學年度(含)起入學共8學分:書報及專題討論(一)至(四)各1學分;學生實習(一)(二)2學分(上下學期);轉譯農學特論2學分共10學分:可選取本學程開設及合開之課程12學分30學分
111學年度(含)起入學逕修讀生(加選)(無)加選12學分,共22學分12學分42學分

注意事項:

  1. 外所(校內外)或線上認證學分平台,至多只承認博士班課程選修學分50%比例。
  2. 一般生博士班課程不得辦理抵免,除非學生之前由博士班退學再重考進入博士班。
  3. 逕修讀者學分抵免以領域相關及全英文授課,經課程委員會認定後,使得抵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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